《宝安区西乡街道107发展带固戍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已经批准,在原计划有效期基础上延期一年,有效期延至2024年2月27日止,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3月22日
查看详情 +深圳市裕安股份合作公司来文申请办理宝安区新安街道107发展带翻身片区(三)城市更新单元内旧屋村范围认定。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深规土规〔2018〕1号)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将初步认定的旧屋村范围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书面或电话的反馈意见。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3月10日
查看详情 +2023年1月28日,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土地整备科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土地整备工作。会议强调,2023年工作需围绕市区重点考核任务,细化分解各项工作,倒排工期,保证完成考核任务。同时紧跟市级土地整备政策修订精神,研究制定相应的区级政策。
查看详情 +近日,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企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进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实地了解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现场感受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的工作流程和建设成效,推动政务公开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
查看详情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备(房屋征收)项目工作的服务机构履约评价工作,促进服务机构依法、诚信履行合同和投标承诺,提高服务机构履约水平,廉洁推进我区土地整备工作,11月17日下午,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召开了《宝安区土地整备服务机构履约评价办法》宣讲会暨廉洁工作会议,向宝安区土地整备服务机构讲解需要考核的项目类别、服务机构类型、履约评价流程、评分规则、考核结构应用及责任条款。会议强调,务必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廉洁底线。
查看详情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为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和《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五)《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六)《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七)《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网站互动地址:http://www.baoan.gov.cn/csgxj/ 电话:0755-29982129
查看详情 +近日,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布《2022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三批计划》。 宝安107发展带翻身片区(三)城市更新单元获批,由鸿荣源、广兴源合资公司操刀,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5049平方米。
查看详情 +为促进产业空间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建立政府、企业常态沟通机制,日前组织航城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召开长营地块和全一地块城市更新项目推进会议,研究项目推动事宜。 会上,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听取企业对实体经济发展环境、项目推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帮助企业了解掌握涉企政策信息,指导企业准确理解和使用城市更新政策,并要求相关科室做好对接服务,提前介入,指导企业加快推动项目实施。
查看详情 +7月21日,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林建强副局长约谈相关企业,协调加快推进新桥东一期B、宝城25区及新安25区一期C、72区甲岸工业园等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听取企业介绍项目推进情况、有关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及相关诉求,并要求相关责任科室做好对接服务,提前介入,指导企业加快推动项目实施。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